您当前所有位置:首页 > 税务代办 >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预缴企业所得税怎么算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1-22 10:25:1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一、季度预缴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 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 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 适用税率

二、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是0.1%.,是否为税局核定的。如果为税局核定的,那么贵公司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收入×0.1%=1000000×0.1%=1000

  借:所得税 1000

  货:应交税金—所得税 1000

  如果是查账企业,则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余额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应缴税所得额=总收入-总成本及总费用<0时则不用交。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分录一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修改。将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的,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修改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
  • 下一篇:企业所得税如何规避
  • 相关文章

    •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的头像
      北京代办公司注册

      注册时间:18-12-31

    • 企业好帮手的头像
      企业好帮手

      注册时间:19-01-27

    • 企业ISO认证的头像
      企业ISO认证

      注册时间:20-12-22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返回顶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