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实施细则》规定: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的l/12或l/4,或者按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所得税。
据此,预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月(季)预缴所得税款=月(季)应纳税所得额×33% 或:月(季)预缴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25%。
本税率: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大于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国征收一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是33%,另有两档优惠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10万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
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
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另有3%的地方所得税.
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