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没有起征点的规定,目前执行的是: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以内可以享受减半按20%优惠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没有起征点的说法,只要有所得,就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在适用税率及计算上,是有特别规定的,具体如下:
第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二,居民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徽利企业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也就是说,我国目前一般企业的所得税的税率为25%的比例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计算公式为:
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根据计算公式不难看出,企业所得税没有起征点,只要企业有利润,就要交纳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只要是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都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具体包括以下6类企业组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但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但要扣除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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