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即原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新办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即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
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税率12.5%)。
三、人才安居购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推荐一位本公司的高层次人才申请奖励补贴
四、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
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
1、高新技术企业对其来源于境内、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3、企业为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经费投入,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4、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可税前扣除的比例提高至8%,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可以按照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5、企业购进并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低于100万元(含100万)的可一次性在税前扣除;单位价值高于100万元的,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6、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我国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即征即退的增值税款(实际税负超3%的部分)用于研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在生产的,可作为不征收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减税项目。”
扩展资料:
税收优惠方式既包括直接降低税负的减免税款,又包括间接降低税收成本加计扣除、加速折旧、递
延纳税等。有的政策能够即期降低企业负担,增强企业现金流;有的政策能够发挥引领社会主体创
新的导向作用,达到宏观调控目的。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换经济增长动力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
系的重要措施。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一季度税务部门落实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各项税收
优惠政策累计减税904亿元,同比增长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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