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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个人所得税最新政策,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如何添加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3-20 09:44:37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十一条规定,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并可按所扣税款的2%取得手续费。

  对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返还手续费的用途是有明确规定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以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65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这两个规定明确了手续费返还收入应用于代扣代缴工作的管理性支出或奖励有关工作人员。

  对于返还手续费在发放给个人时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实践中通常是将所有发放给个人的手续费都作为免征个人所得税进行处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第二条规定,个人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收入征免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31号)第二条规定,储蓄机构内从事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取得的扣缴利息税手续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0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拉开大幕。5哥提醒,在申报年度汇算前,大家需要自查一下:2019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如果没有填报信息,现在又该如何补填呢?

  在此,5哥重点讲一讲:2020年新版个人所得税APP上线,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及查询指南!

四个渠道可以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是指纳税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自行采集或是由扣缴义务人采集。

  目前,居民个人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渠道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自行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

  (2)自行在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报送;

  (3)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报送给税务机关;

  (4)提交给扣缴单位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或到办税服务厅报送。

  需要提醒的是:通过前三个任一渠道成功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填报时指定由某扣缴单位申报的,该扣缴单位可在您提交的第三天后通过扣缴客户端的“下载更新”功能下载到您所填报的信息。您无需再向扣缴单位另行填报。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操作指引

  据了解,新版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网页端、手机APP端、扣缴客户端)已于2020年1月1日上线。

  5哥提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端)是个人所得税网上办税平台,简称:个人所得税APP。

  那么,如何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呢?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显示,操作步骤如下:

——子女教育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子女教育】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和录入子女教育信息,如当前受教育阶段、当前受教育阶段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等,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5、选择本人扣除比例,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继续教育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继续教育】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扣除年度以及继续教育类型

  5、据实选择继续教育类型并填写对应信息,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住房租金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住房租金】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扣除年度以及录入住房租金支出相关信息

  5、出租方类型分为自然人和组织,录入对应类型的出租人身份证件信息(非必填)或出租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必填)、出租单位名称(非必填),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住房贷款利息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住房贷款利息】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录入房贷信息,产权证明分为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四种。选择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需填写证书号码;选择房屋买卖合同、房屋预售合同需填写合同编号。信息完善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贷款方式

  5、贷款方式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三种,至少填写其中一项点击【下一步】

  6、选择贷款人是否为本人以及分配比例,如借贷人为非本人,则“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选项置灰不可填写;只有借贷人为本人,该选项才可填写。点击【下一步】

  7、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赡养老人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赡养老人】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扣除年度以及被赡养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5、选择是否独生子女。独生子女,分配比例为全部由本人扣除;非独生子女,需录入共同赡养人(非必填)、本年度月扣除金额并选择分摊方式(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点击下一步

  6、选择申报方式,【提交】即可

——大病医疗

  操作步骤:

  1、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或“我要办税”、“办税”入口进入

  2、选择扣除年度;选择【大病医疗】

  3、确认纳税人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4、选择扣除年度、与纳税人的关系,据实录入个人负担金额以及医疗费用总金额

  5、选择申报方式页面,可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集中申报进行扣除,指定的扣缴义务人仅可下载指定本单位的大病医疗进行集中申报,预填大病医疗的扣除金额,点击【提交】即可

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查询方法

  个人所得税APP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功能可查询通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房贷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或者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操作步骤:

  1、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点击【查询】-【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进行修改和作废

  2、查看专项附加扣除采集记录时显示纳税人的任职状态

  3、家庭成员关系变更后,会同步修改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的家庭成员信息

  4、变更专项附加扣除的扣缴义务人以及作废专项附加扣除记录时增加原因选项。

  【重要提醒】《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仅供参考,可能会存在没有及时更新的情况,具体以系统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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