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诺书、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表的设立(中方签字申请);
3、合作项目建议书、可行性分析报告复印件、发展改革委员会立案批准;
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中方公章);
5、(1)投资外部为公司,需要开业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包括投资者股东名单、董事会名单、董事会许可签字代表的决议)和信用证明书;
(2)投资外部为自然人时,需要身份证复印件和信用证明;
6、房屋、场地产权证明书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7、经营范围涉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相关批准文件应一并提交;
8、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批准通知书复印件;
9、合同、章程正式;
10、董事会组成名单复印件、中外方董事人员委托书、全体董事身份证复印件;
11、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主体资格证明书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审批机构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是指2个之上不一样国藉的投资者,依据要求相互项目投资开设相互经营、共负赢亏,相互当担风险性的有限责任公司。
1、投资方个人:
(1)、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个人(护照需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如:投资方为香港、澳门、台湾个人(通行证及身份证需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律师楼以及司法部作公证认证);2份原件;
(2)、提供个人简历复印件;
投资方公司:
(1)、提供注册证书(包括公司注册证书,董事会成员名单,税务证,章程,成立时一套文件)的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公司(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如:投资方为香港、澳门、台湾公司(需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律师楼以及司法部作公证认证);2份原件;(投资公司必须要成立两年以上才可以在中国投资开公司)
(2)、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需要译成中文并加盖翻译公司的公章);(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
2、银行资信证明;如:
投资方为外国个人(护照需经中国驻当地大使馆作公证认证);如:投资方为香港、澳门、台湾个人(通行证及身份证需到香港、澳门、台湾的律师楼以及司法部作公证认证);2份原件;
注:指外方开户银行出据,表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存款额达到将要投资公司的注册资金或者高于注册资金的额度;
3、公司办公的租赁合同;承租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租期一年以上并经房管局备案)2份原件以及相关产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消防许可证复印件,房产属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签名,房产属公司,消防许可证复印件,提供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途为:办公楼、写字楼,如生产型企业必须为:厂房);
4、法定代表人5张相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护照原件(办理银行户时需要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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