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的经营范围非常的广泛,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后面就写一些主要的产品/服务。
例如:数码电子产品、摄影器材、照相器具、机电产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印刷器材、服装服饰、鞋帽、五金工具、金属材料、木材、石材、陶瓷制品、钣金、模具、家具、家用电器、太阳能产品、建筑装潢材料、一般劳防用品、工艺礼品、化妆品、植绒产品、纺织品、绣品、印花产品、日用百货的销售。、、、、、、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除违法外(最终当地工商局规定为准!)
代理注册的部分案例参考:
案例一: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实收资本: 5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机电设备,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服装鞋帽,钢材,建筑材料,工艺品,汽摩配件,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商务咨询。
案例二:
注册资本: 100000 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00 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纺织品、服装、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矿产品(除专控)、建筑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日用杂品、百货、五金交电、木材及制品的销售
案例三:
注册资本: 5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货运代理,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塑料制品、电线电缆、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电器成套设备、仪器仪表设备、仓储设备、制冷设备、游艇、叉车及配件、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家具、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木材、化妆品的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冻冷藏,不含熟食卤味味)、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非实物方式,酒类商品的批发(以上均凭许可证经营)
一、挂靠人承担上缴管理费用的义务;
二、被挂靠企业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小数额固定收益的权利,但却承担了相当大的风险,一旦挂靠人经营上违约或侵权,势必给被挂靠企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正是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和潜在的风险性,引发了实践中的大量纠纷。从统计资料来看,因挂靠经营所引发的法律纠纷中,最常见的两种类型是:
1、挂靠单位在对外合同中发生纠纷,第三人首先追究被挂靠企业的责任。
2、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对外交易产生债务后,债权人会以被挂靠人作为债务人,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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