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经营电子商务业务;网页设计;信息咨询;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技术推广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软件设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除违法外(最终当地工商局规定为准!)
代理注册的部分案例参考:
案例一:
注册资本: 10000 万 人民币
实收资本 : 10000 万 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办公设备;生产计算机软硬件;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提供相关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转让;销售自产产品
案例二:
注册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50.000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网络科技、通信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及配件、办公用品及配件、电子产品、照相器材、通信设备、仪器仪表的批发、零售,图文设计、制作,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
案例三: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实收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 从事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手机游戏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动漫设计,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
写在最后。。。。。
1、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公司注册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
同时,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2、平时的经营活动会受到限制。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借款、保证、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设账户、借款等业务。
3、信用有疑虑可能会致交易相对方拒绝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
4、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
5、企业负责人任职将会受到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不合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管理人员。
6、银行账户被冻结。
7、申请闻名商标受阻。
8、面临罚款及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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