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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的区别!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08-22 10:22:1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保险经纪是保险市场发展和保险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在其他国家保险经纪已经诞生了有四百多年,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什么是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经纪公司针对客户的特定需求,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客户提供专业的保险计划和风险管理方案。在同客户签订委托协议后,由保险经纪公司组织市场询价或招投标,选择综合承保条件最优越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公司。在与保险公司的谈判中维护客户的利益,争取对客户的最大优惠。此外,保险经纪人还协助客户制定保险以外的全面的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管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保险经纪公司是国内外保险市场所公认的专业的风险管理顾问。

  保险经纪是保险市场发展和保险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在其他国家保险经纪已经诞生了有四百多年,在英美等保险业发达的国家,保险经纪人在保险市场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设立条件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的设立将由保监会严格审批。经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领取《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后,应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才可营业,并且还应在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表公告。保险经纪公司的没立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险经纪公司设立办理流程条件:

  1.组织形式。保险经纪公司的组织形式有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等形式。

  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具备如下条件:

  (1)最低实收货币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根据保监会的决定,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另外删去原规定的第十二条。】

  (2)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章程。

  (3)公司员工不得少于30名,其中持有《资格证书》的公司员工人数不得低于公司员工总数的1/2。

  (4)具有符合保监会任职资格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具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营业场所。

  申请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的外国保险经纪公司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所在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

  (3)申请前连续3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一亿美元。

  (4)在中国设有代表机构两年以上。

  (5)所在国家有完善的保险监管制度。

  (6)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

  (7)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合资保险经纪公司的除外方合资者应具备上述七条规定外,中方合资者应是具备下列条件的企业:

  (1)资信良好,最近3年内未受到国家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重大处罚。

  (2)提出申请前连续3年盈利。

  (3)提出申请前一年的年末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股东及股本的要求。保险经纪公司的股东应符合保险经纪人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党政机关、部队、社会团体、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以及保险公司不得向保险经纪公司投资入股。

  在中资保险经纪公司,单一法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10%,个人股之和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30%,单一个人股不可超过资本金总额的5%。

  3.任职资格。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员应持有《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保险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持有《资格证书》,并具有经济、金融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外,还应:

  (1)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5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0年,或经济工作15年以上。

  (2)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以外大专以上学历,从事保险工作8年以上,或金融工作15年或经济工作20年以上。

  (3)具有经济、金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从事保险工作3年以上,或金融工作8年或经济工作12年以上。

  4.设立程序。设立保险经纪公司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1)筹建阶段。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筹建人员名单和简历、股东意向书及保监会要求的其他资料。

  申请筹建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递交的文件有:筹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筹建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及筹建方案、所在国家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保险经纪业务20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文件;最近3年的年报或资产负责情况及有关证明文件;以及保监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申请筹建保险经纪公司在经保监会批准后,应由股东发起单位组织筹建保险经纪公司,筹建期限为6个月,在筹建期内,保险经纪公司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纪活动。

  (2)开业阶段。保险经纪公司申请开业时应提交的文件有:

  ①开业申请报告。

  ②公司章程。

  ③股东名册及其股份额、资信证明和其他有关资料。

  ④保监会认可的验资机构出具的资本金证明,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⑤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表及有关资格证明。

  ⑥公司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有关证件。

  ⑦公司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⑧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自批准筹建之日起6个月内未申请开业或未达成开业标准者,原来的批准文件将自动失效。

  5.缴存保证金。保险经纪公司接到开业批准后,须按资本金的15%向保监会缴存保证金。

  6.申请《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向保监会申领《保险经纪机构许可证》,并据此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方可开业。

  被批准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应在指定的报纸上进行公告。保险经纪机构的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2015年后保监会明确,保险经纪公司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保险经纪公司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延续。中国保监会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对保险经纪公司前3年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和综合评价,并作出是否批准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决定。决定不予延续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 张经理 13718102180)

什么是保险代理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保险法》、《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属于专业保险代理人。我国法律对保险代理公司的设立采取审批主义,即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必须经过中国保监会的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

设立条件

  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审批、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签署的《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表》;

  2、《保险代理机构设立申请委托书》;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简历,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1年财务报表;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计划等;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11、拟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材料,业务人员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12、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13、住所或者营业场所证明文件;

  14、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审查原则及标准:

  1、保险代理机构以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4、持有《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固定的、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至少取得一家保险公司出具的委托代理意向书。

  9、拟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字样,且其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

  审查期限:

  保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注意事项:

  1、申请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提供虚假考试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申请或者宣布

  考试成绩无效,该申请人1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2、参加保险代理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作弊;

  (2)扰乱考场秩序等违反考场纪律的;

  (3)其他作弊行为。

  3、持有人遗失《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4、《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自颁发之日起计算。持有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

  前根据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

  5、所在地保监局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考试。

  保险代理机构的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

  办事条件

  (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审批。

  1.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1.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2.注册资本达到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监会相关规定的最低限额。

  3.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有关规定。

  4.董事长、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5.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7.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8.拥有5家及以上子公司,其中至少有2家子公司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

  9.保险中介业务收入占集团总业务收入的50%以上;

  10.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2.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4.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四)外资保险代理公司设立审批。

  允许香港保险代理公司在内地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保险代理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平均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

  3.上一年度的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允许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广东省(含深圳)设立独资保险代理公司,经营区域未广东省(含深圳),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香港经营保险经纪业务10年以上;

  2.提出申请前3年的年均保险经纪业务收入不低于50万港元,提出申请上一年度末总资产不低于50万港元;

  3.提出申请前3年无严重违规和受处罚记录;

  4.在内地设立代表处时间1年以上。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区别

  保险经纪人和保险代理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人,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者具体的区别有以下四点:

  代表的利益不同

  保险经纪公司是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保险代理公司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的是保险公司的利益。

  提供的产品线不同

  保险经纪公司能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给客户选择,以我们上海鑫和保险经纪公司为例,代理公司只能代理本公司产品、产品线单一。

  立场不同

  保险经纪公司相对客观中立,因为可以代理的产品很多,所以能够相对客观地去分析每个产品的优缺点,而代理公司代理产品的单一,一般都会只陈述自己家产品的优点,而贬低其他公司产品。

  设计思路不同

  因为产品的单一性,代理公司只能推荐自己公司产品给客户,而无法顾忌该方案是否适合客户,而经纪公司则可以集众家之长,找N个性价比较高的产品作为组合方案给客户选择,更動匹配客户的需求,还为客户节约了保费,是真真正正地站在了客户的角度,更容易赢得客户的信赖和尊重。

  可以操作的模式不同

  保险经纪公司可以给客户操作多家保险公司同时投保,这样有两个便利条件,一是每家公司的免体检保额不同,客户可以多投几家公司产品,既达到客户免体检的要求,又可以达到高保额的需求,还分散将来被拒赔的风险;二是对于非健康体客户来讲,可以在多家保险公司核保结果同时出来后选择比较理想的结果承保,省去了客户不得不接触多家保险公司代理公司的麻烦,同时也节约了客户的时间。这点是保险代理公司无法做到的。(保险经纪公司转让收购 张经理 13718102180)

保险代理公司与保险经纪公司的区分

  原中国保监会(现在是银保监会)在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中提到。

  “保险中介是保险交易活动的重要桥梁和纽带,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保险中介市场已经成为保险市场重要组成部分,在销售保险产品、改进保险服务、提高市场效率、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快速发展”

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基本概念

  专业保险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组织机构,包括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在人身保险业内主要涉及的是保险代理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

保险代理公司

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组织机构。保险代理公司营销模式在人身保险业内一直得到较为广泛的运用。在该模式下,人身保险公司支付给保险代理公司一定比例的代理费用,保险代理公司在营销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员工管理费用等,都由保险代理公司自行承担。

保险经纪公司

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经纪业务的组织机构。与保险代理公司不同,保险经纪公司是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提供中介服务,为保险需求方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计划,为其选择合适的人身保险公的产品。在该模式下,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费用可能来源于人身保险公司,也可能来源于保险需求方。

主要特点

  保险代理公司具有分布广泛、信息来源丰富、人员众多等特点,能为人身保险公司增加客户来源,拓展业务空间。特别是保险代理公司在专业上具有优势。但是保险代理公司与人身保险公司依然存在委托和代理、核保和销售之间的冲突。

弥补其面对人身保险市场时信息不对称的缺陷,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可以依靠保险经纪公司有效率地寻找到合适的产品满足其管理风险的需求

保险经纪公司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为保险需求方提供良好的服务,同时,对人身保险公司而言,保险经纪公司也不失为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营销渠道,保险公司只需在保险经纪人提供业务时按照其贡献的保费额度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但是,不一定有经纪人证的就是100%的中立和专业,保险经纪人在居间活动中也可能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事,传递虚假信息,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所以也需要消费者擦亮眼睛。选择合适的经纪人。

现阶段,并无差别

  现在的保险中介机构发展初期阶段,中国所有经营寿险的经纪公司与代理公司的从业者佣金均来自于保险公司,也都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性,都是可以销售多加公司的产品,也就是说在中国现阶段专业中介的代理人与经纪公司的经纪人没有本质区别。

  当然有部分经纪人已经开始收费咨询服务,这个费用只是一开始的诚意金,但是维持专业中介人员的生存发展费用的大头或者理想的费用大头还是保险公司的佣金结算。

现在有些的保险营销员,自称为理财规划师、保险经纪人、独立代理人,其实都是一个身份——卖保险的!

  只要是经营多家公司的产品,根据客户的需求,做需求分析,选择合适客户的产品的,提供条款分析,保险知识的解答都是专业保险中介。

  简单来说,保险公司代理人是“拿产品找客户”,而保险专业中介代理人都是“为客户选产品”。

发展历程及趋势

  1、发展历程

  相对于个人营销渠道和银行代理渠道,我国专业中介机构渠道的起步稍。

  晚,专业中介行业的发展和监管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1)起步探索阶段(1999年-2002年),我国保险中介属于新兴产业,

  早期对保险中介市场实施了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保监会成立后, 1999年首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为适应保险市场开放需求,保监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健全我国保险市场体系、优化保险市场结构,放宽了保险代理、经纪、公估机构的市场准入。

  (2)快速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 2003年以来,保监会每年批准设立的中介市场主体达数百家。2009年,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标志

  着对专业机构的监管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10年,我国保险代理公司实现人身保险保费收入为63亿元,保险经纪公司实人身保险保费收27亿元。

  2、尽管我国专业中介机构渠道已有一定发展,但对人身保险保费收入的贡献仍然较低。从国际经验来看,专业中介机构渠道对人身保险销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专业中介、兼业代理、个人保险代理人这三大渠道2016年对总保费的贡献分别为7.20%、38.73%、39.30%,个人保险代理人渠道保费收入超越兼业代理渠道,而专业中介渠道占比仍然非常低。

  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08家,同比增长105家。其中,保险中介集团5家,保险转恶业代理机构1774家(全国性保险代理222家,区域性保险代理1552家),保险经纪机构469家,保险公估机构360家。

国外的中介机构情况

  无论是专业保险代理公司,还是专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在发达国家,皆以理财顾问模式存在。理财顾问或理财规划师为客户提供保险投资建议,销售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满足客户的理财和风险保障需求。

  至于寿险营销员的留存形式,在国外主要分为三类: 美国和韩国为代表的代理制,营销员和公司为代理关系,其收入由佣金加津贴构成;以日本为代表的员工制,营销员与公司为雇佣关系,其收入由底薪加佣金构成;以英国和荷兰为代表的经纪制,法律上是较代理更为独立的经纪代理关系,经纪人一般仅有佣金收入。

  保险经纪人制度最为发达的当属英国,英国保险中介人制度的典型特点是以保险经纪人为中心。英国保险市场历史悠久,保险经纪人控制了大部分市场。

  美国寿险则有四大渠道:专属代理、独立代理、直销渠道和其他。美国的独立代理不是单纯指自然人的个体行为,而是包含个人和很多独立的经纪、代理等中介机构。独立代理渠道的保费收入占比在47%左右,件均保额超过44万美元。

未来

  2015年,保监会发文要深化保险中介市场的改革,支持专业中介机构的创新发展。

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的提高,以前的保险公司代理人,解决的是消费者不买保险到买保险的过程。现在的保险专业中介,解决的是消费者买保险到怎么买的过程。

  随着买保险的消费群体的年轻化,理性化,更多的消费者需要挑选产品,而不是被动的接受产品推销。

  可以预计,随着保险市场和保险中介市场的蓬勃发展,未来我国专业中介机构渠道发展空间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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