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海运公司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从事水路运输企业和其他从事营业性运输的单位、个人,需申领《水路运输许可证》,从事水路运输服务企业,则需申领《水路运输服务证》,上述两个证件都需要向国家交通部申请(具体先向镇海航管处申报)。承办单位:区工商分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