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竟成了别人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一张会计从业资格证,竟被用于几百家企业注册。其中多家企业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走逃,沈女士被税务局多次约谈,成为税务局的常客,本人也被列入“黑名单”,所在工作单位也成为税务局重点监管对象,沈女士被迫辞职,找新工作也屡屡受错。
作为会计从业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莫名其妙的成为某单位的员工,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财务负责人”,有可能有许多未知麻烦在等着你,想想都......
怎么样能发现自己被“财务负责人”了呢?
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1.1.5版增加被冒用为“财务负责人”时的投诉渠道。 当本人身份信息疑似被冒用时,纳税人可以发起争议核实,申请税务机关核实处理。个人可在企业办税权限模块的“办税授权管理——企业办税授权”查看自己是否“被财务负责人”了!
查询结果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从某单位离职,某单位没有及时填报离职信息,导致你仍然为财务负责人:
你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发现自己是从未任职过和单位财务负责人:
你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消息提醒反馈给本人。
事后发现不如事前预防,保护好个人信息才是关键啊!
《2017个人信息保护年度报告》显示,在对1500多个APP与网站的隐私政策测评中,参评平台普遍存在用户权利条款缺失、文本雷同、更新缓慢、暗藏格式条款等通病。此外,应用商过度要求用户授权,在未对用户进行明示的情况下,大量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现象十分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其中明确规定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刑法修正案九也加强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新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我们个人也要有保护自己个人信息的意识,个人信息可以分为个人敏感信息和个人一般信息。
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1.在安全级别较高的物理或逻辑区域内处理个人敏感信息;
2.敏感个人信息需加密保存;
3.不使用U盘存储交互个人敏感信息;
4.尽量不要在可访问互联网的设备上保存或处理个人敏感信息;
5.只将个人信息转移给合法的接收者;
6.个人敏感信息需带出公司要防止被盗、丢失;
7.电子邮件发送时要加密。并注意不要错发;
8.邮包寄送时选择可信赖的邮寄公司,并要求回执;
9.避免传真错误发送;
10.纸质资料要用碎纸机;
11.光盘、U盘、电脑等要消磁或彻底破坏。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