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购置,是指以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一般来说企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应作为购置车辆的成本。车辆购置税是一次性缴纳的,所以可以不必通过“应交税金”账户进行核算。在进行核算时,企业实际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含车辆购置税金额)
贷:银行存款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10%,其中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税率计算: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10%
何谓筹建期间。顾名思义,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筹建期过后一般是建设期的发生。
那在筹建期间,如果取得了收入,应该怎么写分录呢?其实就跟企业正常经营所取得的收入一样的做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如果筹建期间发生亏损如何处理呢,可不可以作为亏损处理呢?筹办期间的筹办费是不能作为当期的亏损。一般筹建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都可以计入到开办费。但是也有一定的规定的。具体规定如下: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税前扣除。
3、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处理,但已经选定,不得改变。
车辆购置税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辆购置税,贷:银行存款。
车辆购置税是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固定资产原值是汽车原值加车辆购置税,汽车保险及车船税计入当期损益。
筹建期间购买运输车,列固定资产 车辆购置税列原值,借:固定资产-原值及车辆的购置税贷:银行存款
要以公司的名义去买,公司用的可以抵扣税费 借:固定资产-运输车 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 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
车辆购置税会计分录:1、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的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
车辆购置税计录:1、企业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式取并自用)应税车辆按规定交纳车辆购置税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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