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由销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的情况(前提是发票未认证,发票在180天的认证期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购买方的,销售方须在开具有误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
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红字发票申请单可以作废吗?综合以上所述,根据小编老师阐述的内容,其实公司的红字发票作废处理和一般增值税发票作废处理都是差不多,一般情况下公司的红字发票是可以直接作废处理的,只要在抄税前就可以;如果已经抄税冲销后就不能直接作废,在本网站上还有很多会计知识可以免费学习.
可以
可以用,申报单手填都可以的,最重要的是国税局发的那个红字发票通知单哈。
可以不用处理的,这个不影响你任何东西,如果是税局办理下来的红色的那张红字申请单,就要写个证明把税局给你的申请单去税局大厅让税务人员作废就可以。
开错了是能作废的,和普通发票一样直接作废不行吗
可以隔月作废,你通知单给对方了么?如果没有给对方,你就自己作废好了。如果给了,只要对方没有开负数发票,都可以作废的。(这个要征得对方同意)
1、红字发票申请单在金税系统开具了,如果税务就没有审批的话,就可以不用冲红了,也不用在金税系统里作废证明单。证明单填开了不用没有关系,不要求作废处理。2、如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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