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数豆子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1、建造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免征“土地增值税”。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3、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4、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5、个人之间互换住房,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产权未发生转移的房产,不征“土地增值税”。
8、转让旧房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9、对改建前的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0、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合并,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1、投资主体存续的企业分立,房地产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12、企业改制重组时,发生房地产投资转移,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表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速算扣除系数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40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50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35%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售一幢写字楼,收入总额为10000万元。开发该写字楼有关支出为:支付地价款及各种费用1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3000万元;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为500万元(可按转让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但其中有50万元属加罚的利息;转让环节缴纳的有关税费共计为555万元;该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比例为5%。试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地价款及有关费用为1000万元
(2)房地产开发成本为3000万元
(3)房地产开发费用=500-50+(1000+3000)×5%=650(万元)
(4)允许扣除的税费为555万元
(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20%
允许扣除额=(1000+3000)×20%=800(万元)
(6)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合计=1000+3000+650+555+800=6005(万元)
(7)增值额=10000-6005=3995(万元)
(8)增值率=3995÷6005×100%=66.53%
(9)应纳税额=3395×40%-6005×5%=1297.75(万元)
税收减免是国家为支持企业的经济行为而采取的一种积极鼓励的措施,上述内容已经列出“土地增值税免税范围”,对于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大家可以自己尝试去计算一下。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欢迎直接与我们联系!
正确答案:B解析: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税;企业对外出租办公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或是投资、联营企业若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正确答案:A,B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外投资的自建商品房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国家机关转让自用的房产,是房产的转让行为,缴纳土地增值税。
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15项(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①免征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如:再生...
3、在上述免税期限内再次转让房地产以及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房地产转让,如超出合同范围的房地产或变更合同的,均应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上述减免税优惠的适用范围,限...
不能享受(95)京经安字第200号通知中的免税政策。对于搬迁企业以原厂址与其他单位进行合建,建成后按合同留作自用的房地产,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将自用房地产转让的,应...
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上节所述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照规定,增值额超过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享受此项免税优惠...
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上节所述各项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照规定,增值额超过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享受此项免税优惠,应...
土地增值税:(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末超过上节所述1、2、3、5、6项扣除项目金额20%的。按照规定,增值额超过规定扣除项目金额20%的,不享受此项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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