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了在建工程业务时产生的增值税,需要将进项税额进行转出,对其我们一般要计入到借方在建工程,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然后再月底结转时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中,详细的分录处理就请继续看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写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经常会发生的事情,其财务处理分录如下:
发生需要转出时: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月底进行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原用于生产的购进货物用于企业工程项目、无形资产研发等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除外)
借:在建工程
研发支出等(货物成本+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是根据税法规定应上缴的各种税款,是应付账款的一种,主要包括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费。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上文已经详细的说明了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写分录,还补充了进项税额转出的内容,不清楚的可仔细看看,有问题就领取文中的资料来学习更多做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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