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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疫情政府补贴会计处理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5-12 08:43:2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疫情政府补贴会计处理如下:1、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补贴时,借:银行存款,贷:递延收益-政府补贴;2、结转时,借:递延收益-政府补贴,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1、疫情期间企业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政府补贴

  2、结转补贴收入时:

  借:递延收益——政府补贴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疫情期间企业收到政府补贴,再结转时,应当通过“递延收益”科目以及“营业外收入”科目等相关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其中,“递延收益”科目是指尚待确认的收入或收益,也是企业单位暂时未确认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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