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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疫情期间实物捐赠会计处理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5-17 00:27:0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疫情期间实物捐赠会计处理:1、企业购买物资时,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2、捐赠物资时,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疫情期间,企业发生实物捐赠业务,其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购买物资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企业对外捐赠物资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设企业自产物资进行捐赠,则需视同销售缴纳相应增值税。假设外购物资进行捐赠,则在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的同时,其购入时的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或者进行进项税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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