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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分录」疫情减免的租金会计分录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5-21 11:34:28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企业作为出租人,疫情减免的租金会计分录处理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企业作为承租人,收到减免租金的会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贷:制造费用。

  疫情减免的租金会计分录处理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上述会计分录是指疫情期间企业作为出租人,减免租金的会计处理应开具红字发票,用红字冲销法冲销原发票金额。若企业作为承租人,企业在疫情期间收到减免的租金,其会计分录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账款

    贷: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

  根据财政部印发《新冠疫情期间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发生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应当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延期支付租金的,承租人应当在原支付期间将应支付的租金确认为应付款项,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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