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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分开注册的利弊」热水器商标转让之店名是否可以成为商标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09 10:36:35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注册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在现代的社会很多电子品牌商标,是文字商标,像我们常见的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一、商标分开注册的利弊

  商标注册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的组合构成。在现代的社会很多电子品牌商标,是文字商标,像我们常见的奔驰汽车的奔驰商标(一个三角形外套圆环)是图形商标,凤凰自行车厂的凤凰商标,由文字凤凰和凤凰鸟的图形组合而成,即是文字和图形的组合商标。

  很多客户在注册商标这一点不知道是一起注册还是分开注册,想一起使用,小编现在带大家看看分开注册的利弊:

  商标组合注册的利:

  1、注册一个商标即可,所花费的成本为一个商标的成本费用。

  商标组合注册的弊:

  1、组合商标注册风险较高成功率低,组合商标只要里面的一个元素被驳回,那么整体的商标都会被驳回。到头来因为某个商标的组成要素无法通过审核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那是得不偿失的。

  2、组合商标注册审核时间较长,商标局对于组合商标的审查会审查几遍,因元素不同,所以在这一方面审查的过程比分开单独注册时间长。

  3、组合商标注册使用不便,组合商标在使用的时候只能整体使用,且组合位置不能变化,也不能单独拿出文字或者图形应用。

  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利:

  1、注册的风险也比较低,元素互不影响,注册下来以后可以随意组合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比较灵活。

  2、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审查周期相对来说比组合注册短。

  3、下证后可以打多个圈R(商标专有权)使用。

  组合商标分开注册的弊:

  无疑疑问的是组合商标分开注册比组合商标的费用高,一个商标如只需要1000则分开注册要2000.小编个人还是觉得商标注册还不如购买一个商标来的快呢。

二、热水器商标转让之店名是否可以成为商标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器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无处不在,电烤箱、电磁炉、电热水器等对于现在生活中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电烤箱是利用电热元件发出的辐射热烤制食物的厨房电器,可以用来加工一些面食点心;热水器是通过各种物理原理,在一定时间内使冷水温度升高变成热水的一种装置。在冬季这两种电器属实有用,关于在吃的方面以及在用的方面,给人们提供热能。

  在企业好帮手商标中经过查询我们可以知道,电烤箱商标与热水器商标都属于第11类 -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 对流式烤箱1104,电热水壶110303,电热水瓶C110055。

  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商标转让获得商标一般都是为了开店,首先店铺的名字很重要,所以有时候有个念头也会一闪而过,店铺的名字能不能就是商标的名称呢?

  首先应该明确,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对于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而商标作为用于产品或者服务行业上的品牌、标志,自然是可以作为店铺名称使用的,所以说已经获得商标,如果不想再另外为店铺起名字,商标的名称就可以有效利用。运用商标名称作为店铺的名称也能够让消费者更加印象深刻。

  商标的布局需要趁早,如果把商标名直接应用在店铺之上,那么企业就更应该在更多的商标中选择既适合作为商标又可以作为店名的一个,帮助企业在市场中迅速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040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河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石家庄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8号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院) 0311-85983900
2 唐山受理窗口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市民服务中心A区5号门7号窗口(商标注册) 0315-2806351
3 邯郸受理窗口 河北省邯郸市经济开发区联通南路8号一楼大厅 0310-8066170
4 正定自贸区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新区综合商务中心B区1037室 0311-88760026
5 白沟新城受理窗口 河北省保定市白沟新城团结路186号 0312-2897803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5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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