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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如何在成都商标转让」商标转让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25 21:39:31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商标转让需要转让人与转让人在一定时间内协商、协调,并事先约定合同及相关协议;此外,在转让过程中,还应提供部分商标的相关信息、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期限,等要认真协商,避免产生纠纷;另外,商标转让涉及的相关程序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相关法律依据等,都需要协商制定。

一、教你如何在成都商标转让

  现在,赵雷的《成都》现在已经家喻户晓,听过的人都想去成都看看,这让原本就是旅游圣地的成都更是人满为患。作为四川省的省会,西南地区的唯一副省级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国际商贸物流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中国的特大城市,西部地区的重要中心城市。越来越多的人被这个城市的魅力所吸引,从而在这里创业、居住。越来越多的人也就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商家,所以如何在成都进行商标转让的问题也困扰着大家。

  商标转让就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这样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那么如何在成都商标转让呢?给大家罗列了以下几点:

  1.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手续要由被转让的人办理;

  2. 转让注册商标时,被转让的人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3.根据法院的判决而发生商标专用权转移的话,也应当办理转让手续;

  4. 转让注册商标时,商标注册人如果有其他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也应该一起转让;

  如果没有一起转让,那么就要按照国家商标局通知的限期内改正;如果期限满了还未改正,那么就视为放弃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

  总结以下成都商标转让的流程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整理一下在成都商标转让需要的文件:

  1. 《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被转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转让的话,需要提交被转让的人办理的《代理委托书》,然后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被转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如果申请商标转移的,还要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如果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话,应该提供经专业的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最后就是商标转让办理的时间

  一般的话大约需要6-10个月

  以上就是企业好帮手商标为您整理的如何在成都转让商标的相关内容,还有一件事我们要提醒大家,在转让商标时,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所有相关协议之后,记得去商标局办理该商标的转让登记哦。

二、商标转让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核心灵魂。驰名商标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最大程度的宣传。因此,一个有特色的商标是许多企业所追求的。然而,虽然商标的价值很大,但也会有一些是需要或不需要的。通过商标转让,商标可以流通,其最大价值可以实现,这对转让人和购买者都有好处。

  很多转让人觉得商标转让没有技术含量,非常鲁莽。因此,在专业性、法律法规等方面容易犯错误因此,在商标转让前,转让人应当对商标转让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具体来说,在进行商标转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这些:

  商标转让需要转让人与转让人在一定时间内协商、协调,并事先约定合同及相关协议;此外,在转让过程中,还应提供部分商标的相关信息、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期限,等要认真协商,避免产生纠纷;另外,商标转让涉及的相关程序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材料、相关法律依据等,都需要协商制定。

  由于商标转让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还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有足够的了解,因此为了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问题,最好将这项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办理这样,转让方和转让方都会有更多的信任、信任和担忧。专业的第三方介入将使商标转让过程更加顺畅,相关事项处理更加容易。转让后,可以更好地保证商标的流通和使用,因此这种方式是实施商标转让的较好途径。为了保证商标转让的效率,我们建议您选择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理机构,以保证商标转让的顺利进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29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呼和浩特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两级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 0471-5332378
2 包头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务服务大厅(建华南路与纬五路交叉口东南150米) 0472-6862149
3 赤峰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25号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 0476-8334678 0476-8838207
4 乌兰察布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1号楼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474-8249251
5 鄂尔多斯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CBD兴泰商务广场T1-T2裙房政务服务中心4楼E404 0477-8582298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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