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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类商标买卖」商标转让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2-01-14 08:22:32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第11类灯具空调商标买卖共分为灯、电炊具、冰箱,冷柜、空调、加湿器、油烟机、卫浴,热水器、净水器,消毒柜、取暖器这几个小类。家用电器问世已有近百年历史,美国被认为是家用电器的发祥地。冰箱。空调、卫浴、热水器等等都是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

一、第11类商标买卖

  第11类灯具空调商标买卖共分为灯、电炊具、冰箱,冷柜、空调、加湿器、油烟机、卫浴,热水器、净水器,消毒柜、取暖器这几个小类。家用电器问世已有近百年历史,美国被认为是家用电器的发祥地。冰箱。空调、卫浴、热水器等等都是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家用电器使人们从繁重、琐碎、费时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为人类创造了更为舒适优美、更有利于身心健康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条件,已成为现代家庭生活的必需品。灯具空调包括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注释】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水壶;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电暖衣服(第九类)。

  第11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1101-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1102-喷焊灯

  1103-汽灯,油灯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1108-水暖管件

  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小型取暖器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卫浴商标推荐:【卡洁欧,KWJUOR】

  商标编号: 11-A850

  所属类别: 11灯具空调

  专用期限: 2018-08-14 / 2028-08-13

  类似群组: 1101,1104,1105,1106,1107,1108,1109,1110,1112

  注册范围: 淋浴器,冰柜,水暖装置用管子接头,空气调节设备,烹饪用电高压锅,水净化装置,灯,电吹风,加热装置,打火机

  第11类商标转让流程:

  1、挑选商标

  2、签订《商标转让合同》

  3、办理商标转让手续

  4、付清尾款、报送商标局

  5、证件下发

  第11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11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11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进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商标交易转让过程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备案。

  2、进行商标交易转让的时候,商标的持有者要将所拥有的所有近似的商标或是相同该商标全部转让给商标受让方。

  3、商标的商标持有人要将自己注册商标的所有商标权都转移给商标的受让人,如果只转让部分商标权的话,以后很容易发生商标交易纠纷的问题。

  4、如果双方是交易专业性比较强的商标类型,比如医药类,报刊期刊或是在香烟方面的商标之类,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使用,才能够将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该商标,投入到日常的商业使用中。

  5、进行商标交易的时候,持有人曾经把该商标允许过第三方许可使用的话,就必须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将该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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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标转让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当我们注册相应的商标时,我们知道商标注册的困难,所以当我们获得相应的商标时,如果我们是迫切需要相应的商标,那么我们选择转让以获得适当的商标,当我们转让相应的商标时,在商标转让前应注意哪些问题?

  1·《商标注册证》的商标可以转让吗?

  已提交申请和收到接受通知但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可以转让。但是,未经授权的商标可能会被驳回。商标转让后,风险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

  2·了解商标转让前的法律地位

  (一)检查转让商标是否为有效商标。

  (二)查询转让商标的剩余使用寿命。

  (三)询问商标转让是否允许他人使用。

  (四)检查转让商标是否已质押。

  (五)询问转让商标是否重复转让的;

  3·同一商标或者类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受让人必须向出让人确认转让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是否具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必要时,必须取得该商标。

  4·转让人文件的效力

  (一)转让双方必须提供有效信息。

  (二)未改变商标或者拒绝转让商标的。

  转让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地址变更的,应当尽快办理商标转让。此外,双方的印章或签名必须与商标申请的印章或签名一致。

  5·你需要商标转让的公证吗?

  虽然商标局不要求双方对商标转让进行公证,但企业好帮手商标网建议最好到公证处办理“商标转让声明”的公证。公证有利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增进互信,避免互利。

  这些是商标转让前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相应的转让费用,还需要签订相应的商标转让合同,以确保商标的成功转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7546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赣州受理窗口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坚路29号管委会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东楼 0797-8380505
2 宜春受理窗口 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管理委员会宜阳大厦中座一楼 0795-7201099
3 上饶受理窗口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2号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窗口 0793-8212002
4 瑞昌受理窗口 江西省瑞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0792-4200898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308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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