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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轻烃产品是否缴纳消费税?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2 11:16:1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国税函[2009]709号),依据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均属于润滑油征税范围。润滑脂是润滑产品,属润滑油消费税征收范围,生产、加工润滑脂应当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2010年版)

  税  目  税  率

  一、烟(生产环节)

  1.卷烟

  (1)甲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70元) 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每标准条调拨价《70元) 36%加0.003元/支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烟(批发环节) 5%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5.酒精   5%

  三、化妆品   30%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五、鞭炮、焰火   15%

  六、成品油

  1.汽油

  (1)含铅汽油 0.28元/升

  (2)无铅汽油 0.20元/升

  2.柴油 0.10元/升

  3.航空煤油 0.10元/升

  4.石脑油 0.20元/升

  5.溶剂油 0.20元/升

  6.润滑油 0.20元/升

  7.燃料油   0.10元/升

  七、汽车轮胎   3%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10%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  5%

  十、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一、高档手表   20%

  十二、游艇   10%

  十三、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四、实木地板  5%

  从2009年8月1日起,《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资源税范围限定如下:

  (1)原油,指专门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海上石油、天然气也应属于资源税的征收范围,但考虑到海上油气资源的勘探和开采难度大、投入和风险也大,过去一直按照国际惯例对其征收矿区使用费,为了保持涉外经济政策的稳定性,对海上石油、天然气的开采仍然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改为征收资源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稳定轻烃产品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0〕205号)规定,油气田企业在生产石油、天然气过程中,通过加热、增压、冷却、制冷等方法回收、以戊烷和以上重烃组分组成的稳定轻烃属于原油范畴,不属于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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