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相关政策法规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纳税人一经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问题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2018年5月1日-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回小规模纳税人。
2.余下的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应转入所属项目成本里。
应执行财税[2005]165号文件:
六、一般纳税人注销时存货及留抵税额处理问题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
可以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8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至于余下的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进项税,按公告规定应转入所属项目成本。
拓展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需要明确的是,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在2018年5月1日之后仍可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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