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所得是:资产处置损益+负债处置损益—清算费用—清算税金及附加+其他所得(或—其他支出)
剩余资产是: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清算税金及附加—清算所得税税额—以前年度欠税额—其他债务。
可以看出,清算所得强调的是清算期间的损益,是税前的所得。剩余资产是以资产减除相关的支出后可以对股东进行分配的税后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向所得者分配的剩余资产。区别主要是:清算所得是清算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资产。
区别主要是:清算所得是清算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
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向所得者分配的剩余资产。
清算所得是计算清算所得税用的,所以这个所得不是实际的剩余所得。
剩余资产是计算最后企业剩余的实际资产使用的,计算出来的是企业实际剩余了多少资产,不同之处在于不能扣除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扣除以前年度的计税,也可以扣除职工的法定补偿金等。
清算所得的计算公式是: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其中债务清偿损益=债务的计税基础-债务的实际偿还金额,公式中的相关税费为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含企业以前年度欠税。没有你所说的“资产净值”这个词。
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即是“资产净值”。就公司而言,资产净值通常按资产及负债的帐面值计算得出。资产净值通常是以每一份股票的单位计算,例如某公司的每股资产净值为一元,即每股能分到一元的资产。个人资产净值常常用来测量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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