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7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应当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应当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未按规定办理的,按征管法的规定处理。
以前遇到过这类问题,给您点建议。
先说,这个购置税还是有用的,尽管不影响你用车。
说有用,是因为以后这台车再次交易的时候,下一任车主会要求各项证照相符。你这次过户没有变更购置税,以后别人就再也无法变更了。你的购置税本没有更名,会影响你卖车。另外,将来享受国家的相关政策比如以旧换新等等,有关部门的关口会过不去。
说没用,是因为你开车在路上,警察也不看购置税本,并不耽误你用车。
办法就是补办发票。在沈阳找出具发票的那个地方,和他们商量。其实最简单的就是花钱重新开一套发票。
反正我见过的几次实例,都不是开证明办公正之类的,都是重新做一套发票。反正个人之间的交易也是不用上税的,给点服务费就能重新开。
希望以上建议对你有帮助。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