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6-02 16:28:14 浏览量:次
留言时间:2021年5月17日 答复时间:2021年5月17日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
八、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
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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