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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1-27 08:50:39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同时附列《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等三个附表。

  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分浅绿和米黄两种颜色,浅绿色适用于增值税A类企业,米黄色适用于增值税B类企业。三个附表则统一为白色。新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用)从1996年1月1日起启用。在没有认定增税A类企业之前,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均使用米黄色申报表。纳税申报表由市局统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处领取新表。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征管处。

  为保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 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试点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全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并实行电子信息采集。

  (二)纳税申报资料

  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两类。

  1、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C)《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D)《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其他一般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E)《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

  括:

  (A)《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B)《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需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其他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3)上述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和《填表说明》详见总局2012年第43号公告)。

  2、纳税申报其他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

  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

  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

  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3、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为必报资料,其纸质资料的报送份数、期限由市(地)国税机关确定;纳税申报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如何报送由主管国税机关确定。

  4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特定纳税人(如成品油零售企业,机动车生产、经销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试点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电力企业等)填报的特定申报资料,仍按现行要求填报,今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

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主表:计算总增值税额和留抵情况。

  国税增值税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国税增值税附表: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二、主表是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是指附表(一)、(二)主表计算总增值税额和留抵情况。附表一登记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附表二登记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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