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制造行业的从业者,我表示,非常理解题主的问题。我也认为国家应该允许工资抵扣进项。有的制造行业工厂的工资占到整个成本的三分之二以上,现行不允许工资抵扣进项的做法给这些工厂运营带来极大的麻烦,它们不可能有足够的进项。
只得买进项或不开票。这也直接破坏了整个经济社会的合规度。如果完全合规,它的价格将毫无市场竞争力,只有死路一条。 事实上,现行的一种做法,允许通过劳务公司将工资额开票,这样就可以抵扣进项。这又证明工资抵扣进项是可行的。只是各地允许的度不一样,跟劳动法有点儿冲突(现行劳动法是一部养懒罚勤的恶法,此处不表)。可以预见,如果政策不强烈反对,以后这种方式将越来越常见。 当然,让工资抵扣进项,需要一系列配套做法。
例如,工资额怎样申报?可以预见的是,企业会倾向于虚报高工资以少交税。是否可以要求企业将申报的工资额必须打入官方指定银行,由银行发给个人?这样,银行也乐意干,个税也好计算,也减少了企业拖欠工资的可能,作假的企业要再从个人手中收回工资难度极大,而且由于工资可以抵扣成本了广大企业也更愿意发高工资也可以切实提高劳动者收入水平。当然,要做到滴水不漏很难,需要专业人士推敲。但是,由于企业、税务、银行、个人几方面的互相牵制,大问题应该没有!真希望有人大代表把这一条作为提案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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