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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有些老板自己不做公司法人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19-11-16 08:19:10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我们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公司制度安排,老板是公司的所有人,法人对公司的具体经营负责,两者分开极可能是治理结构决定的,也可能是一种管理的架构。

理解法人的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不限于经济组织!

  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规定,法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在我国,成立法人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如机关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的。二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如工商企业、公司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后,成为企业法人。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独立的财产,是指法人对特定范围内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独立支配,同时排斥外界对法人财产的行政干预。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经过登记的名称,法人享有专用权。法人的组织机构即办理法人一切事务的组织,被称作法人的机关,由自然人组成。法人的场所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或社会活动的固定地点。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人的组成人员及其他组织不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同样,法人也不对除自身债务外的其他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判断一家企业是否是法人,看他的营业执照就知道,如果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那就是企业法人,如果营业执照上没有法人两字,肯定不是企业法人。

公司老板和法人是两个概念

  老板一般是指实际控制人、投资人或者叫公司大股东,也可以叫公司实际上的所有者。而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是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人。

  两者的职责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目前的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体股东仅以各自持有的股份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可以看出,公司的老板只是对公司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理事长或者总经理担任,只要符合公司的章程规定即可。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因此,虽然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但必须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所以法定代表人是对公司的投资人负责。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公司的老板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人。一个行使所有权,一个行使经营权。

两者分离是普遍现象

  一是有老板是自己事情太多,难以兼顾或者说公司的结构太复杂,自己精力有限。子公司、孙子公司太多,老板不可能都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就授权或者任命一些人当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履行日常的经营管理职责并对老板负责。

  第二个是老板因为一些个人的原因,不愿意抛头露面,所以招人代替自己管理公司。

  第三个是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存在违法行为,老板为了保护自己,找别人做法人,赚钱是你自己的,如果经营出现问题,比如做假账或者说经营违法,那么就是法人去担责。所以我们如果自己做法人,一定要了解企业的具体经营活动,不然莫名其妙当了替死鬼。

  第四,就是很多公司都是企业家自己创业后传承给后代的,后代没有管理公司的能力,只能雇人去负责具体的经营。

  第五,很多上市企业,股权流通很快,或者股权分散,没有董事实际的控制人,也就是说没一个真正的老板,只有管理层作为法人负责经营,对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负责即可。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中老板和企业法人完全是不一样的,法人并不好干。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违法了,比如超载、污染环境、出了安全事故、偷税漏税等等,这和老板没有任何关系,老板只管公司赚了多少,拿钱,但是企业法人是要具体负责的。

  老板开公司不作为公司法人的情况在市场上十分常见,主要有两大情形:第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出于未来长远规划不做法人;第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出于逃避法律责任不做法人。

第一种情况:老板不担任公司法人是为了公司未来着想。

  法人必须是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来兼任,而一些老板、实际控制人并不适合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位,于是他们就会将法人让给真正能够为企业创造价值、创造未来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例如,公司要进行资本运作,而资本运作对董事长、总经理要求很高,老板不适合担任该岗位,故把法人让给董事长或者总经理,自己担任幕后的实际控制人,这种情况非常常见。

第二种情况:老板不担任公司法人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很多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老板不愿意担任公司法人,是由于其初衷不纯,甚至是想逃避法律责任。担任公司法人,一旦公司出现不良活动和行为,首当其冲的就是法人。这类老板注册公司之初,就考虑到了所从事业务的风险,例如可能会造成债务,可能公司经营涉嫌违法乱纪,那么在注册时,这些老板就会叫一个与自己无关的人,或通过购买资料的方式注册新公司,以逃避后期或有的风险。

  按照常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应该担任公司法人,以履行公司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而很多老板、实际控制人不愿意做法人的原因主要是考虑个人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要么影响公司未来,要么影响个人未来,二者选其一。对于金融公司,若实际控制人并非法人,作为投资者,一定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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