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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性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性质

  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中明确规定:“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由此可见,软件的著作权登记,是作者充分行使并保护自己软件著作权的前提条件和有力保障。一旦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作者可以凭借《软件著作登记证书》主张自己的版权。

  1、通过登记机构的不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培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务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您软件编程水平的客观反映,国家权威部门编程能力的认可。

  5、根据《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第二条及第十条的第五项有关规定:凡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认定的软件企业,均可享受“政策”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向软件企业认定机构提交本企业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专利证书等。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注释:如已登记软件的著作权发生继受(受让、承受或继承),权利继受方办理著作权登记时需先做软件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4、缴纳申请费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6、补正程序

  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自发出补正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经补正仍不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记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

  以上就是有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性质以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程序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够帮您解决您的实际问题。在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中,细节性问题有很多,要准备哪些材料,在什么时间内办理,什么时间领证,这些稍有不慎可能导致登记失败,我们建议您咨询有关律师,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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