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进行任职,对其发生的增值税按照差额征收来进行处理,首先在账务上分为三步来处理,要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科目处理收入与销项税额分录,扣减的成本费用就计入应交税费和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结转时又怎么做,不明白的就看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如何写会计分录的文章了解。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五险一金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文中详细说明了劳务派遣差额征税如何写会计分录,还对相关公式也做了说明,不清楚的一并看看,还有相关资料送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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