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自2014年1月1日起,工商部门对新设立的企业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这给企业会计账务处理带来困惑,目前财政部对此还没有统一的会计处理规定,几种常用的处理方式:
一、企业没有实缴注册资本,不进行账务处理。
认缴的时候不做任何分录,股东购置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等日常支出时,借方记入“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费用“等相关资产、费用类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直至实收资本与认缴资本一致。
二、先将认缴资本挂账。
1、企业注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实收资本“;
2、在规定年限内,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时,再冲销“其他应收款”,借记“银行存款(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
三、通过”股本“科目转换。
1、公司认缴注册资本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股东“,贷记”股本“。 2、股东实缴注册资本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贷记“其他应收款--股东“, 同时结转股本,借记”股本“,贷记”实收资本“。
基本帐户上现在一分钱都没有,认缴制注册资本1000万怎么做帐?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认缴 1000万
贷:实收资本-*** 1000万
否则,你的资产负债表上的实收资本与工商登记的注册资金不符,实收资本也不能为0啊。
“开销都是老板自己掏腰包”,实际上属于投资(分期到位),应该核销上面的“其他应收款-股东认缴”,而不能作为向老板的负债,计入“其他应付款”。
借:管理费用 / 原材料 / 固定资产 等
贷:其他应收款-股东认缴
这样,其他应收款才能逐渐核销,否则一方面有应收,一方面又有应付,又都是同一人(老板或股东),这两个科目越积越多,永远无法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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