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种办法查询,一是房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南京档案馆,有自助机可以查询,例如在南京,如果是江宁江北的房产,是要到江宁/江北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产调信息。还有一种是打开我的南京,进入我的房产,如果登记备案过,上面也是有显示的。
1、网上查询。网上查询要知道该房产的房主信息等,首先找到市的链接进入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但是目前仅部分地区提供房屋产权信息查询)。
2、利用权证查询。房屋产权证是证明房产归属的法律依据,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者委托他人(办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房产证,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人不得查询。目前,我国房产登记查询是在规定地方区域内以个人姓名为索引查询。
3、他项权利证书查询。他项权利证由他项权人持有,房产的他项权利证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抵押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只有自己或委托他人(办理了公证委托书)才可以查询。
4、司法机关查询。有的房产因为会涉及到办案的需要,会在司法机关有登记,可以依法带着司法文书随时到上述地点查询、查封、调阅涉案当事人房产信息档案、卷宗。
(1)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当地房产部门。
(2)然后通过柜台,向柜台服务人员提供相关证件。
(3)服务人员核实后,就可以去查阅房屋产权得信息。
扩展资料
房屋产权人,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
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