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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类商标买卖」如何选择闲置商标的转让方式?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08-22 14:03:36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第30类方便食品商标买卖共分为茶叶、花草茶、面包糕点、面条,方便面、咖啡 、糖果营养品、米,面粉、方便食品、天然磨粉、调味品这几个小类。中国历史上有很长的饮茶纪录,已经无法确切地查明到底是在什么年代了,但是大致的时代是有说法的。

一、第30类商标买卖

  第30类方便食品商标买卖共分为茶叶、花草茶、面包糕点、面条,方便面、咖啡 、糖果营养品、米,面粉、方便食品、天然磨粉、调味品这几个小类。中国历史上有很长的饮茶纪录,已经无法确切地查明到底是在什么年代了,但是大致的时代是有说法的。并且也可以找到证据显示,确实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饮茶的习惯是从中国传过去的。所以,很多人认为饮茶就是中国人首创的,世界上其他地方的饮茶习惯、种植茶叶的习惯都是直接或间接地从中国传过去的。追溯中国人饮茶的起源,有的认为起于上古,有的认为起于周,起于秦汉、三国、南北朝、唐代的说法也都有,众说纷纭。

  【注释】

  第三十类主要包括日用或贮藏用的植物类食品,以及调味佐料。

  本类尤其包括:

  ——以咖啡,可可,巧克力或茶为主的饮料;

  ——人类食用谷物(如燕麦片或其他谷物)。

  本类尤其不包括:

  ——某些植物类食品(查阅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分类表);

  ——非食用防腐盐(第一类);

  ——药茶和医用营养食物和物质(第五类);

  ——婴儿食品(第五类);

  ——膳食补充剂(第五类);

  ——未加工的谷物(第三十一类);

  ——动物饲料(第三十一类)。

  第30类商标买卖的主要类似群组如下:

  3001-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茶、茶饮料

  3003-糖

  3004-糖果,南糖,糖

  3005-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面包,糕点

  3007-方便食品

  3008-米,面粉(包括五谷杂粮)

  3009-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谷物膨化食品

  3011- 豆粉,食用预制面筋

  3012-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食用冰,冰制品

  3014-食盐

  3015- 酱油,醋

  3016-芥末,味精,沙司,酱等调味品

  3017-酵母

  3018-食用香精,香料

  3019-单一商品

  茶叶商标推荐:【恒雾仙HENGWUXIAN】

  商标编号: 30-A662

  所属类别: 30方便食品

  专用期限: 2018-05-21 / 2028-05-20

  类似群组: 3010,3006,3002,3004,3005,3009,3016,3007,3001,3008

  注册范围: 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茶,糖果,蜂蜜,面条,调味品,糕点,包子,咖啡,谷粉

  温馨小提示: 第30类商标买卖应提交的文件:

  1、受让人盖章或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代理机构提供)。

  2、转让人和受让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非必须文件)。

  4、转让人和受让人盖公章的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代理机构提供)。

  第30类商标买卖可以委托商标代理公司办理,由于商标转让和注册所需文件以及步骤较多,需要第30类商标买卖可以找浙江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代为办理,有需要第30类商标买卖的可联系企业好帮手客服,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进行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在进行商标交易转让过程必须经过国家商标局的审查备案。

  2、进行商标交易转让的时候,商标的持有者要将所拥有的所有近似的商标或是相同该商标全部转让给商标受让方。

  3、商标的商标持有人要将自己注册商标的所有商标权都转移给商标的受让人,如果只转让部分商标权的话,以后很容易发生商标交易纠纷的问题。

  4、如果双方是交易专业性比较强的商标类型,比如医药类,报刊期刊或是在香烟方面的商标之类,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使用,才能够将通过商标交易获得该商标,投入到日常的商业使用中。

  5、进行商标交易的时候,持有人曾经把该商标允许过第三方许可使用的话,就必须要经过第三方的同意之后才能将该商标转让给商标受让者;

  小编第30类商标推荐:

  推荐:茶叶商标转让

二、如何选择闲置商标的转让方式?

  随着企业对商标的日益重视,商标注册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甚至许多企业都会对各种商标进行注册,以防止出现类似的商标。此外,由于某些原因,一些企业将不再继续经营。因此,未使用的商标数量正在增加。这个数字也在增加。我们知道,为了保证闲置商标资源的使用,所以我们会选择转让来合理利用闲置商标,但在转让闲置商标时,我们如何选择转让闲置商标的方式?

  在商标转让过程中,一般来说,商标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自行转让,另一种是委托代理转让,所以下一版将为您介绍,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我们应该选择商标转让的方式。

  我们知道,在商标转让过程中,我们需要准备适当的材料,以确保商标的成功转让。但是,在转让闲置商标的过程中,如果我们选择自行转让,在准备材料中可能会有一些遗漏。如果文件准备不充分,将直接导致商标转让的失败;以及代理权的选择,因为代理权拥有丰富的商标转让。经验丰富,所以在材料准备方面,我们只需要按照代理商的要求来准备。

  如果我们选择自己转让商标,那么商标转让的过程很简单,但转让商标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我们选择代理,那么我们只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剩下的就交给代理了。我们只需要等待商标的成功转让。

  通过以上比较,我们建议在商标转让时尽量选择代理。虽然选择代理转让商标需要一定的资金,但我们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完成其他事情。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550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河南)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郑州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北路16号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审批大厅 0371-66991268
2 开封受理窗口 河南省开封市郑开大道三大街交汇处开封市民之家2楼B区21号窗口 0371-23857260
3 洛阳受理窗口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洛阳市市民之家5楼D13窗口 0379-63963919
4 安阳受理窗口 河南省安阳市文峰区文峰大道东段市民之家西厅一楼13、14号窗口 0372-5389616
5 漯河受理窗口 河南省漯河市黄山路229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0395-3177026
6 三门峡受理窗口 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西路20号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 0398-2807989
7 南阳受理窗口 河南省南阳市南都路与汉冶路交叉口南阳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0377-61387601
8 信阳受理窗口 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0376-6369825
9 驻马店受理窗口 河南省驻马店市开源大道天中广场市民中心三楼办事大厅 0396-2610039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104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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