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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商标如何使用才规范」口罩商标获取先来了解这些重要事项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1-12-04 19:08:01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叫名称等特点,但由于组合商标不太容易被核准注册,很容易因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驳回

一、组合商标如何使用才规范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组合商标综合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商标或颜色组合商标之间的不同特点,各具文图色型,形象生动,引人注意,易于识别,便于呼叫名称等特点,但由于组合商标不太容易被核准注册,很容易因缺乏显著性被商标局驳回,因此企业好帮手商标转让网今天分析一下有关于组合商标的使用规范。

  * 组合商标必须整体使用

  组合商标在实际使用中,必须应该整体使用,如果只使用了其中一部分内容,那么其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就有明显差别,相当于构成了一个新的商标标志,这便属于不规范使用。

  * 组合商标只能加一个®标志

  如果将该标志使用在同种商品上,同时加注注册商标的®标志,则违法商标法的规定,构成“冒充注册商标”行为。

  现在将组合商标进行分开注册是大部分人的做法,因为这有利于商标的灵活使用,但如果你选择的是将商标分开注册,则需要注意的是,要么分别标注注册标记,要么都不标注注册标记。因为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后,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以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但改变了原注册商标的核定内容,都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在实际情况中,完整的组合商标的机会并不多,许多商家为了省下经费选择组合注册后往往都会后悔。因此分开注册组合商标虽然比组合商标的注册要多出一些经费,但为了企业的长远考虑,分开注册其实更好。

  

二、口罩商标获取,先来了解这些重要事项

  口罩似乎成了最近的热门商品之一,本来在夏季稍微缓和的疫情在冬季又开始了,不过大家的配合以及一起努力已经比去年缓和了好多,但口罩佩戴仍旧需要时刻谨记。那么关于口罩商标所在的类别应该如何选择最合理呢?

  通过企业好帮手商标百科中的查询我们可以知道,口罩商标所在的类别是属于第10类 - 1004-医疗用辅助器具、设备和用品 - 口罩C100010中的。这一类中的大多数都是与医疗器械相关的用品,所以在选择分类起来也有一定的辨识性。

  商标在注册、使用中总会遇到一些疑难的问题,有时候企业并不是可以完美解决这些问题,这时候最好的方式委托商标代理公司进行一旁辅助。当然企业自身一些基本问题,能够自身先记住的就应该及时记忆,后期也会对企业有所帮助。比如:

  在注册商标时如何降低商标的驳回率?这个的很多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商标近似,也就是申请人前期的商标查询没有做好。因为商标注册本身具有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所以即使前期做了商标查询而且委托了代理机构,仍旧不能百分百保证核准成功,商标局的核准还有不稳定性、主观性等问题。

  假设企业的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将收到商标局下发的商标驳回通知书。如果对于驳回理由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15日内向商标局申请复审。如果超过限定的时间,后期就不能申请复审,商标只有及时复审才有让其有重新注册的机会。

  很多企业都想将自己的企业名称注册为商标,以此达到更好的保护效果。但是一般在提交汉字稿件之后却无法通过商标审核,这时候就可以将需要注册的汉字进行改版设计,设计为繁体字或者是不经常使用的字体,设计好之后可以以图形的样式申请商标,更容易通过审核。

  商标注册时间比较长而且有很多不确定因素,如果申请人是注册组合商标,合在一起申请远没有分开设计来的核准成功率大,虽然分开申请需要支付的费用高于组合起来申请,但是相对来说更加能够核准成功。毕竟审查员审查的时候是将组合商标按照组成的元素一件一件审核的,因此组合商标中出现一个近似元素整个商标都将被驳回,花费的时间还有后期的费用,这样一对比,或许就能显示出分开注册的优势了。

  有关于商标的注册以及使用还有需要注意的事项就是上面所述,企业在市场中获取商标就是为了尽快让自己使用上,因此时间以及速度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企业可以优先考虑这些。

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序号 拟采用名称 地址 对外电话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北京业务受理窗口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二层 010-82612006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业务受理窗口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G座一层 022-23039867
022-23039891
3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北业务受理窗口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 0311-81588844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西业务受理窗口 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产业路38号高新置业A座主楼6楼 0351-8330649
0351-8330650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内蒙古业务受理窗口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楼1100室 0471-5203375
6 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业务受理窗口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55 024-86913165
7 国家知识产权局吉林业务受理窗口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 0431-82752768
8 国家知识产权局黑龙江业务受理窗口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00号科技大厦八楼 0451-51920503
9 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业务受理窗口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40号 021-80363300
10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苏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二楼D区窗口 025-83238202
11 国家知识产权局苏州业务受理窗口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干将东路178号苏州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302室 0512-67061881
12 国家知识产权局浙江业务受理窗口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知识产权大厦二楼 0571-85116361
1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安徽业务受理窗口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服务中心C1座合肥代办处窗口 0551-62999797
14 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1139号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证大厅 0791-86355663
15 国家知识产权局山东业务受理窗口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2020号 0531-88198581
16 国家知识产权局河南业务受理窗口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10号 0371-65977156
17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北业务受理窗口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027-87641839
18 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业务受理窗口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 0731-88856516
19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业务受理窗口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57号红盾大厦 020-87681948
20 国家知识产权局广西业务受理窗口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0771-2613480 0771-5531103
21 国家知识产权局重庆业务受理窗口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9号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大楼一楼大厅 023-67606650
22 国家知识产权局四川业务受理窗口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5层四川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028-86058600
23 国家知识产权局贵州业务受理窗口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大院5号楼408室 0851-86827209 0851-86865005
24 国家知识产权局云南业务受理窗口 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东路376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附楼1楼服务大厅 0871-64568947
25 国家知识产权局西藏业务受理窗口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宇拓路28号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楼313室办公室 0891-6848897
26 国家知识产权局陕西业务受理窗口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69号西安创新设计中心一层102室 029-88315036
029-81870498
27 国家知识产权局甘肃业务受理窗口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583号甘肃省政务大厅市场监管分中心 0931-8732981
28 国家知识产权局青海业务受理窗口 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5115078 0971-5115610
29 国家知识产权局宁夏业务受理窗口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10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51-6981607
0951-6982790
30 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疆业务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455号新疆软件园G1-6楼 0991-883697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新疆)业务受理窗口信息表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2288号政务服务中心 0991-3678635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乌鲁木齐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延安路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0996-2210532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巴音郭楞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天南路16号科技文化广场行政服务中心180号窗口 0998-2501012
4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喀什地区受理窗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尔果斯市兰新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 0999-8797368
5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霍尔果斯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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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信息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商标局下设综合处、财务处、行政处、法律处、应诉复议处、宣传与对外交流处、人事教育处、党委(纪委)办公室、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申请业务管理处、申请受理事务一至二处、审查管理一至二处、审查一至五处、审查事务管理处、审查事务一至五处、国际注册一至三处、异议形式审查处、异议审查一至八处、评审案件受理处、评审一至九处、评审事务处、文档事务处、数据信息管理处、信息化项目管理处、信息化运行管理处52个职能处,编制25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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