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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新设立的酒店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吗?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避税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3-23 22:48:12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关于兼营行为的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则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征营业税的劳务要与应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现在处于营改增时期,所以首先要看你的酒店在不在营改增试点的地区,假如在的话,那么就不用考虑金银酒店的营业税的问题了,因为可以以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营改增的具体规定就你所在的地区的规定为准,我就不多说了;假如不在试点范围的话,那就最好成立一个独立公司经营酒店,分别核算房地产公司跟酒店税收,也就是说不让公司直接经营。因为按照营业税规定,兼营酒店属于兼营服务行业,这样就要交营业税跟增值税,以固定资产入股的话要看你入股比例了,过大的话就视为兼营。

  关于兼营行为的法律规定:如果纳税人的应税行为为兼营非应税劳务,则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如果纳税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征营业税的劳务要与应征收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一并征收增值税。

  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拟分立新设一家酒店管理公司,并将公司旗下某一已开发完成的商业地产项目全部划入新设的酒店公司,请问此行为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产权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65号)有关规定,对企业在分立过程中所产生的资产转移不征收营业税。

一、利用台作开发方式合理避税

  利用此方法可以通过经营收入利息收入以及分红收入在收入性质上可以相互转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经营方式以减轻税收负担。

  例:甲公司拟投入资金200万与乙公司合作开发一个商住楼项目。甲公司可采取以下几种方法与乙公司合作;

  1甲公司出资200万与乙合作开发该商住楼,

  2甲公司可通过银行把200万元出借给乙公司参与该商住楼开发

  3甲公司可以采取投资入股方式参与该商住楼开发

  筹划分析;现假定甲公司1年后中途退出该商住楼开发项目,经与乙公司协商分得现金40万元。

  方案一:合作开发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该商住楼,1年后所得为40万元,收入按税法规定作为项目收入分利,由于甲公司出资金其收入不分摊任何成本。在公司分得40万时,相当于公司将合作开发的商住楼中属于自己的部分转让给了乙公司,转让价格240万元,转让收入需缴纳不动产销售的营业税及附加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后方为所得。

  方案二;出借资金

  假如甲公司通过银行将200万元借给乙公司,利率为5%,1年后甲公司同样收回40万元,其作为利息收入应缴金融业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后方为所得。

  方案三;投资入股,商务楼完工销售后分回股利。

  由于甲、乙两个公司税率相同,公司40万元税后利润不需补税即甲公司所获经济利益为40万元。

  筹划结果;

  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这三种方案单从节税角度看,第三种方案为最佳。即甲公司将200万作为投资入股,分回的40万税后利润不需要补税,成为甲公司实际获得的经济利益。

二、利用股权转让方式合理避税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一海边城市开发一幢五星级酒楼,出售给一外国投资者,开发成本18亿元售价28亿元,按规定此项业务应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约1.77亿元(计算过程略)

  筹划分析;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可以先投资成立一子公司“某某大酒店”,酒店固定资产建成后,再将大酒店股权全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则可免除上述税款,具体的操作过程如下:

  第一步;联合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控股子公司“某某大酒店”,某某大酒店拥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

  第二部;某某大酒店进行固定资产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房产开发公司提供,并作应付款项处理

  第三部;固定资产建成后,房产公司将拥有大酒店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外国投资者,房产公司收回股权转让价款及大酒店所有债权。

  筹划结果;

  经过上述一番筹划,虽然股权转让收益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这部分所得税是房产开发收益本来就需要缴纳的,但股权转让业务不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从而少纳了不动产转让过程的巨额税款。

三、利用签订合同装修费的合理避税

  例:某开发公司为了促销,优惠客户赠送客户装修费,有一套高级住宅1平方米1万元,面积为100平方。价款为100万元,开发商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规定有10万元是赠送给客户的这10万元装修费如何避税。

  筹划分析:

  按规定10万元要进入宣传费的,如果这笔费用在该企业全部销售收入纳税范围内,则当年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如果合同中规定这套住宅是向客户交付已经装修完毕的住宅,合同中不去强调指出有10万元装修费用,这时10万元的装修费就可以计入成本,并允许税前扣除。

  筹划结果;

  经过这样的筹划,10万元的装修费就成了税前可扣除项目,这笔装修费被轻松消化掉。

  通过避税筹划对各种备选的经营方式纳税方案进行择优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都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杠杆作用下逐步走向优化产业结构和合理配置资源的道理,体现了国家的产业政策,从而更好地更快地发挥国家的税收宏观调控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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