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调查、见习和实习等,学生在公安机关见习6周,毕业实习10周。...
教学实践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而献身的精神,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系统掌握治安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
就业方向
1.掌握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学、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治安管理方法和安全防范技术;
3.具有管理大、中城市社会治安、处理各种治安问题的初步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及社会治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5.了解治安学的理论前沿及其研究的发展动态;
6.掌握通讯、驾驶、射击,自卫擒敌等警体技能,身体素质达到规定标准;
7.掌握公安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教学、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开设治安学专业相关院校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黑龙江大学 |
山东警察学院 | 西北政法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广东警官学院 |
四川警察学院 | 甘肃政法学院 |
湖北警官学院 | 石家庄铁道学院 |
江苏警官学院 | 福建警察学院 |
江西警察学院 | 河南警察学院 |
吉林警察学院 |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
湖南警察学院 | 青海民族大学 |
公安海警学院 | 新疆警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