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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职务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

  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和相关文档(说明书、流程图、程序、用户手册等)。

  1、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

  2、文档:是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定、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的文字资料和图表。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软件著作权保护内容

  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职务软件著作权的归属

  所谓职务软件是指自然人在单位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主要是指以下三种情况下开发的软件:

  (1)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

  (2)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中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3)主要使用了单位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条件,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软件。

  对于计算机软件,只要其创作目的系为了完成单位布置的本职工作任务(即该计算机软件系职务作品),或者客观上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等物质技术条件,其著作权即应由单位享有。规定软件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而不是归实际创作的职工所有,是因为软件的开发通常需要单位很大的投入。投入单位不享有著作权,将无法通过著作权的行使收回投资并取得回报,软件产业也就无从发展。因此,单位的软件开发人员跳槽到另外的单位后,继续利用在原单位开发的软件进行的深化、升级、非本质的变更等等都是违法的,是对原单位的侵权行为。

  以上就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范围,职务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软件本身的特性造成侵权成本比较低,常常发生软件侵权纠纷。开发软件职务作品,还容易引起权属纠纷。但是这两类纠纷解决起来都比较复杂,程序繁琐、证据收集困难、侵权人数众多等等。遇到这样的问题,我们建议您向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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