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3-05-24 13:51:18 浏览量:次
疫情发放特殊补贴会计处理为:
1、疫情发放特殊补贴时,
借:管理费用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等(根据使用部门确定相关科目)
疫情发放特殊补贴,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等科目进行核算,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管理行政部门等发生的补贴费,属于管理费用科目;业务部门发生的补贴费,属于销售费用科目;生产部门等发生的补贴费,属于制造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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