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482号)第四条的规定,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因此,凡是应当在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车船管理职能部门登记的企业内部行驶车船,都应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车船税。 本条例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 第四条 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6年第482号)的规定:本条例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6年第482号)规定: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因此,企业内部使用的车辆是否需要缴纳车船税,应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是否需要在车船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而定,如果应该办理登记就需要缴纳车船税。
应当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第二条做出了解释:车船税法第一条所称车辆、船舶,是指:
(一)依法应当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二)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在单位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的机动车辆和船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