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在现代社会,买房是每个家庭都必不可少的项目,也是人生中一辈子的大事,想要买到好房子也是需要每个方面的考虑只有熟练地掌握了买房的技巧,还有做好准备才能买到称心如意的房子。那么在个人购买家庭的唯一住房时,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契税优惠呢?在个人购买家庭的唯一住房时,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契睢税是有优惠的,那么具体的政策是什么呢?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在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而且这个普通住房是家庭唯一一个住房的,那么所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都是按照1%执行的,如果说想买一个大点的房子,那么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是减半的,如果说还想要一个更大一点的,而且面积是144平方米以上的,那么税率就按3%增收。那么如果是有的人想买俩套房呢?根据相关的政策规定购买,第2套住宅及以上的房子契税都是按照3%征收的。还是有很大的优惠的。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说,如果当地政府机关查到,这个人的家庭已经办理过房屋登记手续,或者已经办理过房屋网上签约手续的,那么就不是属于家庭的唯一购房了,再买房交契税也就没有优惠了。
总之买房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我们在之前要做好所有的准备,并且要考虑周到,个人购买家庭的唯一住房,还是有很大的契税优惠的。
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是成交价还是评估价,是根据改变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分别是:
根据成交价格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根据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屋附属设施有关契税政策的批复》(财税〔2004〕126号)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应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征契税。
1.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其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其计税依据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其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其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收益。
5.房屋附属设施征收契税依据
①不涉及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变动的不缴契税。
②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屋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按合同规定的总价款计算征收契税。(房子可以分期,契税不能分期)
③承受的房屋附属设施权属如果是单独计价的,按照当地适用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与房屋统一计价的,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
扩展资料:
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契税实行3% ~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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