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后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都是统一的18位社会信用代码,这个社会信用代码也是税务登记证号码,即税号。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办理设立税务登记后,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税务机关申请将税务登记内容重新调整为与实际情况一致的一种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分工商变更登记变更和非工商登记变更两个内容。
三证合一后就没有企业税务登记证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一起被合并至工商营业执照内了。三证合一后实行一照一码,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关于“三证合一”的规定。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所需的所有信息,相关部门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核,准予登记的,向市场主体发放一份包含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功能的证照。
2015年10月1日开始“三证合一”,2016年10月1日开始“五证合一”。
“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后,存量纳税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发生变更,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工商部门将收缴原税务登记证,同时核发“一证一码”营业执照。换发后,证照号码将从15位升位到18位,因此,纳税人还需要前往不同部门,办理涉及更换税务登记证号码的事项:
1.发变更税务登记号(税务部门)
取得“一照一码”登记证(照)的纳税人应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确认和变更。
由于有许多纳税人有税控设备,为了保证税控设备与税务登记号的一致性,所以纳税人五证合一换号后,国税部门不会自动变为新号,而需要纳税人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目前在国税没有申请过任何发票的企业可以用一证通方式登录网上办税厅进行税务登记号变更。而在国税有过票种核定的企业则只能到国税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登记号变更。
建议纳税人月初申报完成后再变更税务登记号。
文件规定纳税人国税、地税任意一方税务机关变更登记后将信息与另一方税务机关共享,但需要纳税人确认,所以纳税人也需要到地税办税服务厅进行变更税务登记号的确认。
《关于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三证联办”的规定。“三证联办”是指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即由一个窗口单位归口受理申请表和申请资料,一次性采集信息,并共享至联合办证部门,限时反馈;
各部门收到申请信息、材料后,按照职责分工,同时启动复查审办,准予登记的,一并制作“三证”,并反馈受理窗口;受理窗口一次性将“三证”发放申请人,部门间实现数据互换、档案共享、结果互认。各地税务机关要按照现行各部门行政管理职责、证件式样、赋码规则,协调相关部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实施“三证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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