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是首次购买144平米以下的住房,需先到房管部门填写《家庭度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开具首套问房证明,携带《家庭唯一住房诚信保证书》和首套房证明、购房合同、购房、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契答税窗口办理内。
如果您购买的是非首套房或非住房,需携带购房合同、购房、购房人身容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契税窗口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就买房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如果自己办理房产证,则由买房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办理房产契税所需的材料:
1、所购房子是新房的话,购房者只需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支付房款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就可以办理契税缴纳手续。
2、所购房子是二手房的话,购房者务要准备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买卖双方都到场并签订房屋转移纳税申请书;房产评估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原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按照总局最新版本的《纳税服务规范2.0》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房屋所得地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报送资料如下:
1,《契税纳税申报表》3份。(在当地办税服务厅索要并填写,或者网站下载)
2,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享受契税优惠的,应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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