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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车辆交纳车船使用税,个人汽车被盗后是否还要缴纳车船税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6-07 11:04:33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根据《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证明,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一. 定义

  车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征收的一种税。

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三号)

三. 应纳税额计算

  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完税的车船被盗抢、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以凭有关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完税凭证,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被盗抢、报废、灭失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已办理退税的被盗抢车船失而复得的,纳税人应当从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的当月起计算缴纳车船税。

  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综上所述,车船税属于财产税,只有个人拥有汽车的情况下才发生应税行为。汽车被盗,原车主事实上不再拥有车辆,因此无需缴纳车船税。此外,车辆丢失当年已经缴纳车船税的,可以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以及原车船税完税凭证,对已经缴纳的车船税进行退还。只要车辆没有被找回,都不需要缴纳车船税。

  一、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车船使用税的征税对象是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

  二、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

  车船使用税的征收范围由车辆和船舶两大类构成。

  三、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并且使用车船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

  四、车船使用税的适用税额

  车船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对征税的车船规定单位固定税额。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1、机动车(载重汽车除外)和非机动车

  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2、载重汽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

  应纳税额=车船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六、车船使用税的申报缴纳

  1、车船使用税的纳税期限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一般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2、纳税人应根据税法规定,将现有车船的数量、种类、吨位和用途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3、车船使用税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机关征收。

  七、若干具体问题

  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八、车船使用税的税收优惠

下列车船免纳车船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车船;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车船;

  三、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四、专供上下客货及存货用的趸船、浮桥用船;

  五、各种消防车船、洒水车、囚车、警车、防疫车、救护车船、垃圾车船、港作车船、工程船;

  六、按有关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船;

  七、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车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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