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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规定及相关内容是什么,偷税收入是否可以诉讼吗?

网友 被浏览: 专题: 2021-09-22 2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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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规定
推荐于:2021-09-22 20:3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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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行政诉讼规定及相关内容是什么?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1、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当事人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具体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及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和“不予审批减免税或者出口退税、不予抵扣税款、不予退还税款”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纳税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税务行政诉讼的时间规定

  1、纳税当事人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2、纳税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纳税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法院决定。

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与审理

  1、受理。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审理。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2)原告申请停止执行,法院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

  (3)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

  3、法院审理例外情况

  (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滥用职权的。

  3、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4、行政处罚显示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税务行政诉讼的两审终审制度

  1、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2、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裁定10日内。

  3、法院审理上诉案件,一般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税收行政诉讼有这些规定内容,申请税收行政诉讼的诉讼时间要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内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税收行政诉讼的案件法院要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偷税收入是否可以诉讼吗?

  偷税收入是可以进行诉讼的,偷税罪的追诉期为5到10年

  另外,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税款滞纳金。

  相关法条:

  《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偷税诉讼费用是多少钱?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

  4、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按比例计算诉讼费。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偷税之后的行政诉讼费用一般是根据案件所涉及到的金额进行决定的。如果所涉及到的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话,一般是五十元的诉讼费用;如果超过了10000元的话就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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