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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罚金200怎么年报,税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网友 被浏览: 专题: 2021-09-23 2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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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罚金200
推荐于:2021-09-23 2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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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罚金200怎么年报?

  税收罚金200在年报时必须要注明原本应该缴纳的税额以及税收滞留金等的信息,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上述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根据《征管法》、《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仅限于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是指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税务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有关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主要包括: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

  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存款。

  2.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1.书面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当事人存款中扣缴税款。

  2.拍卖或者变卖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六)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行为

  1.罚款。

  2.没收财产。(具体有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两种情况)

  3.停止出口退税权。

  4. 收缴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

  5.责令限期改正。

  (七)税务机关不予依法办理或答复的行为

  1.不予审批减免税或出口退税。

  2.不予抵扣税款。

  3.不予退还税款。

  4.不予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

  5.不予开具完税凭证和出具票据。

  6.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7.不予核准延期申报;批准延期缴纳税款。

  (八)税务机关作出的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九)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十)税务机关作出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此项内容,不管现行税法有无规定,只要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今后纳税人均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这也是行政复议法实施后,有关税务行政复议的一个新的规定。

  另外,《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试行)》还规定,纳税人可以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具体规定如下:纳税人可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务院其他部门的规定。

  2.其他各级税务机关的规定。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

  4.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但以上规定不含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也就是说,部、委规章一级的规范性文件不可以提请审查。

  任何不按照规定缴纳税额的主体,都是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罚金的,并且若是在每年一度的年报之前,公司等企业单位没有教案税收罚金,那么可能会导致年报后不能通过年度审核,这无疑会使得公司的利益受损。在年报时必须要详细的记录自己应该税收额度。

 

 

税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税收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期限是几十天左右的时间。

  (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时间是多久?

  (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现实生活当中不管是行政诉讼还是行政复议,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进行审查的,如果说是行政诉讼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复杂的,可能在处理时间方面的话,相对于行政复议的时间来说是比较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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