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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增值税逾期申报罚金标准是多少,民事诉讼税收保全是怎样的?

网友 被浏览: 专题: 2021-09-23 2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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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增值税逾期申报罚金
推荐于:2021-09-23 2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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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增值税逾期申报罚金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纳税申报规定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一)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或者扣缴义务人、代征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国家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由国家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一般纳税人不按规定申报并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除按前款规定处罚外,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进项税额抵扣资格和专用发票使用权,其应纳增值税,一律按销售额和规定的税计算征税。

  2、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以一个月为一期纳税的,于期满后十五日内申报,以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结算上月应纳税款。

罚金和罚款的区别有哪些?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人或犯罪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款有两种:一种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责令妨害诉讼的人或单位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强制措施(简称司法罚款);另一种是行政机关决定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人或单位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处罚方式(简称行政罚款)。罚金和罚款都是有关国家机关责令特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是,罚金和罚款有下列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罚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的金钱为内容,是人民法院剥夺犯罪人或犯罪单位财产权利的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方法。司法罚款是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制裁妨害诉讼的行为,防止妨害诉讼行为的再次发生。行政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处罚方式,是行政机关剥夺行政相对人部分财产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2、作出决定的机关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在《刑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司法罚款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行政罚款由主管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依法实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3、法律依据不同:人民法院判处罚金的法律依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的法律依据是有关行政法律规范和《行政处罚法》。

  各地申报增值税的时间都是由税务机关制定的,逾期申报增值税不仅会产生滞纳金,税务机关也有权力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不过,如果仅仅只是逾期申报,也并没有恶意偷税漏税的这种目的的话,根本就不涉嫌刑事犯罪,况且,税务机关也没有判处罚金的这种权利。

民事诉讼税收保全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税收保全主要指的就是因为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税收的情况之下,可以对此采取一定的保全的措施。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

  限期期满仍未缴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 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税款,或者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属于税收征管法所称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

  个人所扶养家属,是指与纳税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直系亲属以及无生活来源并由纳税人扶养的其他亲属。

其他税收方面的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在限期内已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未立即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的,税务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税收征管法所称损失,是指因税务机关的责任,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利益遭受的直接损失。

  其他财产,包括纳税人的房地产、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和动产。

  《税收征管法》所称担保,包括经税务机关认可的纳税保证人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保证,以及纳税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未设置或者未全部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提供的担保。

  纳税保证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纳税担保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没有担保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纳税担保人同意为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应当填写纳税担保书,写明担保对象、担保范围、担保期限和担保责任以及其他有关事项。担保书须经纳税人、纳税担保人签字盖章并经税务机关同意,方为有效。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还是存在着非常显著的差异的行政诉讼,主要就是由于具体的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为侵犯到相关人员的利益,所以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比如说税收保全就是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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