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代办 > 税务百科 >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税收适用的诉讼程序是什么程序?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税收适用的诉讼程序是什么程序?

网友 被浏览: 专题: 2021-09-25 16:04:36
最佳回答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
推荐于:2021-09-25 16:04:36
最佳回答

税务违法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税务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以及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四种。需要强调的是,实践中税务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各种带有命令、惩戒的执法措施,但这些执法措施只是税收执法管理中的行政行为,不是行政处罚类型。其中包括:责令限期改正、收缴或停售发票等都不是税务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适用的程序,也称“当场处罚”。

  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税务机关的执法人员应当场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税务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相关的规定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3、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当场缴纳的。

罚款相关的规定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税务机关对公民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之外的其他处罚适用一般程序。

  1、税务机关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2、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事项之日起3日内向税务机关陈述、申辩,进行陈述、申辩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采取口头形式进行陈述、申辩的,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当事人对《听取陈述申辩笔录》审核无误后应签字或者盖章。

  3、税务机关应当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税务机关不能因当事人的陈述或申辩而加重处罚。

  4、在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复核后,或当事人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后,税务机关应当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当事人签收。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4、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5、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7、行政处罚决定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印章。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的,经当事人提出,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综上所述,税务行政处罚可以有金额处罚也可以有吊销执照的处罚等等。由于是行政处罚不是刑事处罚,所以嫌疑人不会被拘留。一般来说,税务的行政处罚罚款的具体数额根据犯案的事件大小决定,如果案情严重,那么罚款的数额就比较多,具体怎样处罚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税额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或者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阻止出境行为,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出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以及责令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的行为不服申请复议,可以在知道上述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税务行政复议诉讼时效是是六十天,有一些特别的情况也会产生延长或缩短,在提请复议时一定要事先询问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进行,不能想当然。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一)复议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其复议申请的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不予受理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裁决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复议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及行政处罚行为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或者国家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遇到了相关税收缴纳的问题的时候,是可以及时的向当地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但是此时我们是需要注意相关的复议程序的规定的,因为无论是复议程序还是诉讼程序都是关系到我们的公民的民事权益以及税收的财产权益的。

我来回答
 昵称:
0  个回答
企业好帮手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添加企业好帮手
咨询解决网站排名问题
最新方法问答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