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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的区别有什么,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网友 被浏览: 专题: 2021-09-25 1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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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推荐于:2021-09-25 19: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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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滞纳金主要是对不按照规定期限依法交税而产生的金额,而罚金则是作为犯罪人向国家缴纳规定数额的刑罚方法,两者的主体都是明显的不同,可以根据他们的释义来区别他们。

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区别有什么?

  税款滞纳金与税务行政处罚区别在于:按滞纳税额依法加收税款滞纳金属于执行罚款,它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区别在于:

  1、在目的上,税务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违法行为予以惩戒,而加收税款滞纳金的目的则在于促使不履行纳税义务的人迅速履行纳税义务,它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履行已经明确的纳税义务为前提。

  2、在法律性质上,引起加收税款滞纳金的行为不具有违法性,而加收税款滞纳金是防止违法行为发生的警戒措施,对超过法定期限不缴科的纳税人,应当迟缴一天就加收一天的滞纳金,直至缴税为止,以此来防止不定期履行纳税义务。而税务行政处罚以税务违法人的违法行为为前提,它使违法者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比加收税款滞纳金范围更广,措摊更严,不仅只限于金钱给付形式。

  3、在构成要件上,税务行政处罚要求行为人具有主观过错,不具有主观过错的行为造成的违法,不予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而加收税款滞纳金则不同,它不考虑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只要在客观行为上没有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税务机关就要加收税款滞纳金,以提醒、促使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

  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对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即加处罚款和滞纳金数额均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里需要认识到,《行政强制法》此条款所说的是“加处罚款”,其不同于对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以罚款。“加处罚款”是在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对不缴罚款的再处罚,基数是罚款额。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需要厘清的是,这里的“滞纳金”与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所说的“滞纳金”内涵是不一致的。

  税法有关滞纳金的规定在一些情形下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未按期申报加收的滞纳金,就是纳税人对占用国家税款造成国家损失作出的补偿。这种情况下,税收滞纳金的性质不是执行罚,而是税款孳息。如果税务机关作出查补税款等处理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相关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为督促其尽快履行缴纳义务,在原先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的基础上再加收滞纳金,才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内涵,也才适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有关加处滞纳金上限的规定。

  由此可见,税务的罚金和滞纳金在本质上有着明显的区别,一个是税务行政处罚,一般不低于50元,另一个只是因为纳税人没有履行纳税义务加收的税款滞纳金,一般按纳税金额的千分之五加收。而且两者在征收目的上也截然不同,一个是主观上有明显过错行为,另一个只是客观上督促哪壶私人履行纳税义务。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怎么计算?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是起算时间上的确定,其二是计算标准上的确定。

  1、起算时间上的确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金自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2、计算标准上的确定。在迟延履行金的计算标准上,根据迟延履行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分为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和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两类:

  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的确定标准。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由于金钱给付的数额标准具有确定性,所以其计算起来相对简单。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 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民事诉讼涉及税收滞纳金特点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所谓法定性,是指滞纳金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款项,个人和其他团体都无权私自设立;

  强制性,是指滞纳金的征收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惩罚性,指的是滞纳金是对超过规定的期限缴款而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根据滞纳金的以上特点,滞纳金只能发生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国家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民事诉讼涉及的税收滞纳金的特点包括具有法定性,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具有强制性,是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具有惩罚性,是规定的期限缴款到了之后采取的惩罚性的措施,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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