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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营业税税率,包销房地产应如何缴纳营业税

作者:企业好帮手
时间:2020-04-06 11:32:14  浏览量:
[ 企业好帮手导读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84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

  每月按预收账款账面余额的5%计提,计提时:借 其他流动资产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 应交税费营业税,同时计提7%的城建税,3%的教育费附加,有些地方还有2%的地方教育费附加。

  一、企业预交增值税会计处理企业预交的增值税,应该分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1)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一般纳税人实际预交增值税时,不需要计提,只需按实际缴纳的税款做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有的企业将预计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其实两者本质上没有什么差别,不过准则规定还是应该选择第一种,这样以后查账的时候也更加清晰;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预交增值税时,也不需计提,由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用再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因此只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即可。

  二、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企业预交企业所得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现在的问题是,预交企业所得税时是否需要先计提呢,即是否需要做如下会计分录: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其实是否需要计提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事情,企业会计准则体现的是权责发生制和收入费用配比原则。一般企业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按月或季度预交,按年汇算清缴的,此时由于收入已实现,因此按月或季度预交之前可以先预提所得税费用,即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但是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有所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根据预收款作为基础计算预交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种,由于在预交时收入并没有实现,因此实际预交企业所得税时不需要计提“所得税费用”,只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即可。

  三、企业预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会计处理企业预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等一般来说是不需要计提的,实际预交时只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应交消费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等,贷记“银行存款”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684号)的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684号)规定,在合同期内房产企业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承销,包销商是代理房产开发企业进行销售,所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或者价差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代理业”项目缴纳营业税。在合同期满后,房屋未售出,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其实质是房产开发企业将房屋销售给包销商,对房产开发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包销商将房产再次销售,对包销商也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营业税:按营业收入5%缴纳,当月取得的营业收入,不论是不是房价的全款都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土地增值税:一般是每月按所售房屋。地下室。车库的面积大小(144平米为界)以1.5%和3.5%的税率进行预缴,在工程完工后汇算清缴(按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规定项目金额的增值额缴纳,按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的50%、100%、200%和超过200%的,分别适用30%,40%,50%,60%等不同税率);

印花税:

  1.建安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2.购房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2006)162号],2006年11月27日执行);

  3.账簿和营业执照(一般是5元,而且电子账要打出来贴花);

  4.房屋租赁合同(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按地段不同缴费标准不同,XX元/平方米/月,当房屋售出后按照合同签订的交房日期为界,交房日期以后不用缴纳);

  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车船使用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企业所得税:一般是每月按税局核定的税率进行预缴,于项目结束后进行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按当月员工取得的收入(包括各种福利,补助)的总额按照相关等级比例进行代扣代扣缴;

  土地交易契税:契税税率为3~5%(以各地标准定)。

费用:

  维修基金:按房屋每平方乘以当地规定的标准(由客户负担,由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

  天然气配套设施费:按本地标准交入户费几千元由业主负担(现有按每平方XX元进行征收,由房地产公司负担);

  房产证工本费:按各地标准不同交几十元(一般房地产公司负担);

  业主应缴纳的其它费用:

  房产契税:按(各地标准不同)144平方米为标准,以下万分之二,以上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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